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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

新国税函[2002]504号

颁布时间:2002-10-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用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新财处[200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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