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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湖南省外贸贸委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对国有亏损外经贸企业实行封闭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湘银发[1998]232号

颁布时间:1998-09-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 湖南省外贸贸委、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省分行,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外经贸委:

  现将人民银行总行、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国有亏损上经贸企业实行封闭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1998]3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银发[1998]265号文件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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