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废止]

湘财税[2001]77号

颁布时间:2001-10-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财政厅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2号)转发给你们。我省省委、省人大、省政协机关和省级各部、委、办、厅、局机关以及省委党校、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在后勤体制改革后的有关税收政策比照执行。

  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