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湘国税函[2003]60号

颁布时间:2003-03-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3]78号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