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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

吉地税法字[2001]50号

颁布时间:2001-03-0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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