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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73号

颁布时间:2000-08-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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