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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十年全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突出贡献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通报

桂地税发[2005]71号

颁布时间:2005-04-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城区(开发区)分局、直属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从1994年起,我局按照共青团中央的部署,联合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开展了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工作业绩的青年文明号活动。10年来,各级地税机关领导和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拓展领域、丰富内涵、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方面,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全区地税系统广大青年中掀起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新热潮,开辟了新时期职业文明建设的崭新途径,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在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10年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在经过层层选拔、推荐、考核、评审的基础上,共青团广西区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地税局等12个单位组成共青团广西区委暨广西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组织开展了评定和表彰工作。我区地税系统共有8个单位和7位个人荣获表彰(名单附后)。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

  党的十六大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新的历史时期,赋予了青年文明号活动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全区地税系统各级领导、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党政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广泛地团结和带领全区地税系统广大青年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争做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区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十年全区青年文明号活动突出贡献奖、十年全区

  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名单(全区地税系统部分)

  一、由自治区地税局推荐被评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全区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

  桂林市象山分局

  (二)突出贡献奖:

  周秋蓉 柳州市地税局副局长

  (三)集体优秀组织奖:

  1、共青团柳州市地税局委员会

  2、南宁市地税局人教科

  3、全州县地税局

  (四)个人优秀组织奖:

  1、桂林市:吕保全 桂林市地税局人教科科长

  2、河池市:吴承辉 河池市地税局人教科科长

  3、来宾市:周祖军 象州县地税局局长

  二、由各市推荐被评定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名单:

  (一)全区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

  扶绥县地税局直属分局

  (二)集体优秀组织奖:

  1、共青团北海市地税局委员会

  2、钦州市地税局

  3、百色市地税局

  (四)个人优秀组织奖:

  1、南宁市:陆 敏

  共青团南宁市地税局委员会书记

  2、桂林市:赵卫东

  全州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3、防城港市:唐必能 防城港市地税局人教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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