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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吉地税法字[2001]4号

颁布时间:2001-01-1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老年服务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97号)成件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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