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所[2000]102号

颁布时间:2000-10-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海洋名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知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〇年十月十八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