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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5]197号

颁布时间:2005-04-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铸锻 模具和数控机床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返还收入征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5]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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