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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当场处罚试行办法》的通知

桂地税发[1997]136号

颁布时间:1997-07-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税务行政当场处罚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我局法规直传处。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务必于7月18日前将《地方税务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的需要量上报我局法规宣传处。以便统一印制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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