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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废止]

津国税流[2001]80号

颁布时间:2001-12-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48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76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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