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国税函[2004]678号
颁布时间:2004-07-28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做好纳税人领购发票的资格认定,保证发票发售工作的正常进行,省局决定统一制作普通发票领购簿,现将有关统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票领购簿式样(见附件1),请各地提出修改意见。
二、统计时间范围,考虑到以后征管改革,发票领购簿的内容还会有变动,为了避免造成损失浪费,目前只考虑对2004年下半年至2005年上半年新增用票户核发发票领购簿的需要,对现已取得发票领购簿的用票户,暂不作更换。
三、请各地抓紧时间,提出对领购簿的修改意见和落实领购簿的需用量,以书面形式于2004年8月20日前一并上报省局征管处,以便安排印制。
附件:普通发票领购簿式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