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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3]313号

颁布时间:2003-11-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1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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