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云财税[2003]29号

颁布时间:2003-07-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云财税[2003]13号文转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的有关规定一并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