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3]344号

颁布时间:2003-12-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局大连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治“非典”工作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免征流转税类的收入,在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同时,免征地方教育附加。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