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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 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沈国税发[1999]71号

颁布时间:1999-05-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武警部队企业移交、撤销后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遇有特殊问题报告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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