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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问题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1]65号

颁布时间:2001-08-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等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6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0 1年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湘地税发[2001]27号)一并贯彻执行。在时间安排上,对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检查要适当提前。检查工作结束后,请将专项检查报告及《个人所得税汇总表》于2001年10月15日前上报省局稽查局和税政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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