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地税函[2002]21号
颁布时间:2002-05-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是我省重点建设工程。有关营业税征收及纳税地点问题,省政府《关于常张高速公路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湘府阅[2002]19号)中“营业税由省地税局驻两市直属机构负责征收”的规定,与我省以往对交通重点建设工程集中征收营业税的惯例不符。经请示省政府领导同意,为了优化税收环境,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对常张高速公路建设的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仍由省地税局直属局负责征收,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由省局直属局统一划转给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