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失效]

湘地税函[2001]18号

颁布时间:2001-03-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失效。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3号)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