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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湘地税发[2001]66号

颁布时间:2001-08-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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