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民福[2006]4号
颁布时间:2006-01-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肇庆市民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德庆县悦城金属材料厂申办社会福利企业的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德庆县悦城金属材料厂符合社会福利企业条件,同意颁发《社会福利企业证书》。该企业必须承担社会福利企业的义务,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方面,由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把关(起始时间以当地主管税务部门同意申办的日期为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复。
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