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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国税所字[1997]8号

颁布时间:1997-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经贸企[1996]89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城乡信用社清产核资中产权界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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