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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后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渝国税函[1999]62号

颁布时间:1999-04-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万州、黔江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县(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运价格调整运输费用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9]124号)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抵扣范围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抵扣范围。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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