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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咨询服务征税问题的通知》

中山地税函[2005]116号

颁布时间:2005-12-21 15:21:13.000 发文单位: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税务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企业在华提供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及咨询服务征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717号)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中山市地方税务局
200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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