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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4]49号

颁布时间:2004-02-12 10:13:2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文本并生效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3]154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学习有关条款并做好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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