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地税发[2003]115号
颁布时间:2003-08-08 14:54:28.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发〔2003〕7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三年八月八日
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
辽地税发〔2003〕78号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省局直属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理业营业额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6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