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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保险费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5]92号

颁布时间:2005-05-08 11:00:10.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将太平保险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保险费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辽地税函〔2005〕9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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