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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粤财法[2003]54号

颁布时间:2003-08-05 13:50:53.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产重型燃气轮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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