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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

颁布时间:2003-08-11 13:09:4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3]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0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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