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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桂地税发[2006]187号

颁布时间:2006-06-26 14:45:20.000 发文单位: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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