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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涉农地方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

马地税[2004]85号

颁布时间:2004-04-12 16:05:16.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涉农地方税收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皖地税[2004]4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严格执行涉农税收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变通政策。要大力推行“阳光作业”,实行办税公开,欢迎社会监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和擅自变通的,要坚决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二、在纳税服务厅张贴有关涉农税收政策公告。

  三、悬挂涉农税收政策宣传标语横幅。

  四、以座谈会或政策辅导等形式,向相关纳税人宣传涉农税收政策。

  五、组织税务人员在人流量大的集镇和农村集贸市场设置政策咨询点,宣传涉农税收政策。

  六、向相关纳税人发放税收政策宣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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