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地税[2004]88号
颁布时间:2004-07-15 11:04:24.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欠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4]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部门配合,做好信息交流。欠缴税金的管理包括防范欠税、对欠缴税金的分类确认、日常核算和追缴清理等内容,涉及税政、征管和计会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应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欠缴税金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1]119号)要求,对防欠治欠工作的部门职责予以明确, 即欠缴税金的分类确认王作由税务机关的税政部门和征管部门负责, 日常征收形成欠缴税金的监控和追缴工作, 由主管税款征收工作的部门负责,稽查部门查处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追缴王作由稽查部门负责,核算反映工作由计会部门负责。各部门之间必须密切配合,畅通联系渠道,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共享。
二、规范欠税核算。各级地税部门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欠缴税金税收核算的要求,加强欠税会计核算,原始凭证要齐全,会计帐簿要规范,以全面反映应征、解缴、欠税等税收资金分布状态,不得违规设帐外帐或不设帐,不得以表代帐。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征管资料的内部搜集、传递和信息录入工作,开展经常性的会计核算检查和抽查,切实提高欠缴税金会计核算工作质量,充分发挥会计核算工作的反映和监督作用。
三、加大欠税清理力度。近年来,我省各级地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总局清缴欠税的要求,清理欠税取得一定效果,但由于欠税成因复杂,欠税现象在一些地区仍然比较突出,欠税规模持续扩大, 目前,全省欠税规模约为8.6亿元,呆帐税金9.98亿元。各级地税部门应对欠缴税金分行业、分税种结构进行分析,查找欠税成因,并采取积极的态度,区别不同情况加大清理追缴力度,促进税款及时足额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