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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6]185号

颁布时间:2006-08-08 14:25:56.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务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6〕83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外国企业承包工程税源信息收集。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作业大多是临时性的劳务,流动性大,税源极易流失,各地一定要及时掌握税源信息。要多渠道了解外国企业参与当地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除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外,还要注重从新闻媒体上收集信息,以便源头控管。

  二、对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作业要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同时,要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纳税服务,方便纳税人申报纳税。

  三、各地凡有外国企业来华承包工程作业的,要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省局涉外处备案。

  二O O六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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