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粤国税办转字[2006]3号

颁布时间:2006-01-09 09:31:0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保险公司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国税函〔2005〕9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九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