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外汇局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 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

深国税办转字[2006]193号

颁布时间:2006-08-16 18:47:08.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

  现将《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知识产权局 外汇局关于鼓励技术引进和创新、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若干意见》(商服贸发[2006]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