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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195号

颁布时间:2006-09-12 09:36:50.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06]7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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