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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296号

颁布时间:2006-12-31 13:15:40.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粤财法[2006]13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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