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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函[2007]14号

颁布时间:2007-01-25 10:50:56.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目录变更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7]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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