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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288号

颁布时间:2006-12-18 13:35:34.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梅江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费发票印制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6]6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是否需要以电子方式报送“集中出单保费收入明细表”由梅江区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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