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幕墙所用材料登记备案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7]42号

颁布时间:2007-11-05 10:32:0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外承包工程建筑幕墙所用材料登记备案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04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