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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7]420号

颁布时间:2007-12-03 09:01:56.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物资集团公司等6家企业停止执行汇总(合并)纳税的通知》(国税函[2007]3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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