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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35号

颁布时间:2007-01-29 11:22:28.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中国禁毒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53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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