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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第13号公告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60号

颁布时间:2007-01-26 09:45:40.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2006年第13号公告》转发给你们,《公告》发布的《中国鼓励引进技术目录》明确了可按现行税法规定减征、免征所得税的技术引进项目,在相关涉税事项的审核中可予以参考。

  二○○七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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