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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免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及所属机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批复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7]40号

颁布时间:2007-03-08 10:00:44.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大东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免征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及所属机场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批复》(辽地税函〔2007〕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ΟΟ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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