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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

粤地税函[2007]174号

颁布时间:2007-04-03 14:34:1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墨两国政府税收协定及其议定书若干条文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1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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