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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外[2007]39号

颁布时间:2007-04-03 13:40:02.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韩税收协定第二议定书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国税函〔2007〕33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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