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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长2007年3月(税款所属期)流转税申报期的紧急通知

粤国税办函[2007]52号

颁布时间:2007-04-16 10:32:2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由于2007年4月10日部分市征收前台税银联网扣税平台出现故障,影响了纳税人正常申报征收的情况反映,经研究,同意将全省流转税申报期延至2007年4月11日。

  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七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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