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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68号

颁布时间:2007-03-22 10:26:49.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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