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7]101号

颁布时间:2007-04-26 09:26:4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省局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 O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